掙扎了好一陣子,才鼓起勇氣去看看最近分屍案的大致內容是怎麼了。

引起我想去了解的起因,是這篇文章: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wwanjung/posts/10216085060781945

 

坦白說,看完了之後心中是憤怒、哀傷,也有一半的無奈。

 

本來跟自己說好在這裡不談太黑暗的話題,就算是憂鬱症與自殺也得用一層紗掩蓋,好讓真正受傷的人還能有些緩衝。我的用意不在淡化議題,反之,我很希望用比較溫柔的方式溝通。

但這件事實在讓我太有感觸,還是決定要拿出來聊聊。

 

我們身處在一個充滿許多不公平、以及將不公平視為正常的社會之中。所有的剝奪都有人試圖想讓這些傷害變成一種理所當然的存在。

 

能不能明白這樣的動機是一回事,刻意忽略這個事實的心態又是另一回事。

 

“要打造一個「不把性暴力平常化」的社會

需要每一個人。”

文中筆者如是說。

 

我相信有些人認為,「不認為性侵/性騷擾/強暴是正確的」=「沒有把性暴力平常化」。

所以我們來試著將何謂性暴力平常化,條列式的寫出來吧。我說的不一定正確,很歡迎有人一起討論:

 

1. 你相信無論如何在這世上性侵/強暴難以避免,這是必然會發生的事情

2. 當一個人被性侵/強暴了,如果受害者有潛在誘惑的可能性,他很有可能是自找的

3. 你相信每個人都有保護自己的義務,如果沒有做好防護措施,被強暴/性侵自己也要負一部分的責任

4. 你相信性侵/強暴是雙向的責任。受害者有拒絕的義務,且做出拒絕行為,才能構成「被強迫」的說法。

 

 

 

坦白說,我也是將性暴力平常化的一份子,我們幾乎每個人都是。

即便在我們之中,很多人都曾遭遇過性騷擾/性侵/強暴的經驗,即便我們一輩子扛著這個陰影生活,即便我們能易地而處,明白受害者的恐懼與無助,我們依舊可能不小心成為任何人安全自主權力被剝奪的推手。

 

從「檢討受害者」這個面向來說,就有說不完的例子。

我知道全球受害者裡面有男有女、有老有少,但我僅就我自己的身份(女性)來做探討。

 

身為一個女性,我和許多女孩/女人一樣,從小就被要求「端莊、腳不能張開、穿著不能太曝露」,我們在公共場合談論做愛會被批評是無恥的妓女,一但我們不再「端莊」、「坐下時雙腳不再併攏」、「穿著過短/領口過低的衣服」,我們便會自動被貼上「淫蕩」、「根本就是在邀請別人上她」等等的標籤。

 

當時代開始進步,當女性不再被要求只能在家裡當家庭主婦、當三從四德變得迂腐、當女子無才便是德成了可笑的歷史文句,女人依舊被鎖在窠臼思想裡逃不出來。

 

多少人試圖拿女權前進的軌跡來說服我們「妳們能得到這樣的尊重,真的夠了」,就代表就有多少人活在「兩性平權」的假議題之中。

 

 

回到文章一開始提到的新聞,也就是最近引起社會大眾驚懼的分屍案。

我相信沒有一個正常人可以合理化加害者的行為,我也不認為他們值得被原諒。

為什麼會把這兩件事拉在同一篇文章講?

我只是想,或許正是因為我們忽視了性暴力的影響力,才會間接造成這樣的悲劇一而再的發生,甚至將悲劇推到最極端的結果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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