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以前覺得我是個追求安逸平穩的人。

不需要刺激,不需要變化,不需要甚麼特別的際遇,可以有一份溫飽的工作,遇到一個契合的伴侶,有能力養一兩個小孩,人生就這麼悠哉地走到最後。

求的不多,滿足起來也容易。

 

 

出了社會,漸漸看得多了、懂得多了,想要的,自然就難了。

塵世間多的是五光十色的生活型態,每一種都有它吸引人的奧秘之處。

我總覺得,自己一樣不是追求絢爛人生的女人,我還是那個寧願單純的女孩,

可是我想要的變難了。

 

工作,希望它可以帶給我更多的成就感與價值,我不再追求一昧的平凡;

感情,期望遇見一個非你莫屬、再多爭執也寧願為彼此妥協的男人;

友情,原來真摯不看時間長遠,而看真誠深淺;

家人,我甚麼時候可以有能力去給予他們更好的生活?

 

於是我漸漸發現,過去的自己容易將就,現在的自己,不甘將就。

姊妹告訴我,不要要求太多,這個時代還有個人願意彼此將就,走過一生也很足夠了。

一年年過去,大家都越來越急著把自己銷出去,擔心會成為老姑婆。

 

 

我周末時還倒真的去看看別人相親的經驗談,也不是覺得自己絕望了,

但我也是有可能需要Plan B的心理準備。

我還是認為要跟一個相愛到你死我活的人在一起才痛快。

不是那種我們吃飯也要手黏手的那種,

是那種,

「幹你真的很積八,但是我為甚麼那麼愛你?連你這麼北爛的地方我都愛!如果你不是這麼智障的人我可能就不愛你了」

的那種。

反正我就是有病,覺得兩個人在一起要鬥嘴才好玩。

甚麼你儂我儂今天你帶我看夜景明天我織條圍巾送你,太溫柔的模式我做不來。

我就是要一個我可以騎到他頭上,但他「喝!」一聲我就會正襟危坐的那種男人。

前提當然是我愛他。

 

 

 

愛啊,

容易嗎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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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墨又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