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說,得不到的都是最好的。

隨著年歲慢慢增長,她真的有點開始相信這件事。到底真的是因為人太犯賤,還是因為她不值得得到自己嚮往的?


第一個暗戀對象,是國中的同班同學。

他沒有英俊的外表,沒有什麼讓人可以立刻著迷的特質,他們只是朝夕相處下有了這樣的感覺。

但是最後誰也沒有和誰在一起。

多年以後,當她再次向他告白,他卻已經不那麼喜歡她了。

「我好像不喜歡妳,應該不是那種喜歡。」然後她毅然決然地斷了聯繫。


第一任男朋友,是高中時代誤打誤撞在一起的。

在隔壁班的他,因為有了共同朋友而認識的。一次巧合下幫他買了份早餐,就沒有停過了。他們只在一起了7個月,因為他太想進一步發展,她慢慢沒了感覺,就提出分手了。

第一任男朋友,在分手不到一個月後,便轉為追求那個他們的共同好友。


第二個暗戀對象,是大學的同班同學。

因為他的側臉還有氣質而仰慕不已,從來只敢遠遠看著他,她深深覺得他與她是不同世界的人,

他的笑容就像和煦的陽光,從來不曾刺眼,他從來不曾匆忙,永遠都是如此從容而斯文。他卻也是如此開朗,談話的節奏總是令人感到舒服。

她把這份感情悄悄放在心底,整整一年。

後來聽說他交了女朋友,她只好對這份感情視而不見,即使希望自己是個特別的存在,但畢竟是不同世界的人,

她漸漸把心力轉移到打工上頭。


第二任男友,是大學時代打工的同事,大她10歲。

交往的時候仍然是個服務生,她之所有跟他在一起,是因為他追求她。

她把第一次給了他,他們在一起了兩年,但是她卻不愛他。

她開始問自己到底追求的是什麼?

在一次大吵後,他斷了聯絡,她知道兩個人結束了,卻一點也不心痛,反而感到輕鬆。


第三任男友,是工作的同事,年紀比她小。

中間單身的那些日子,她覺得生活太過疲憊,只想要單純簡單的生活,因此和他在一起。

他對她很好,十分體貼,只要她說,他什麼都會做。

然而也許是因為這是他第一次交女朋友,不但感情放得重,生活的重心也全部都是她。

她發現這樣的愛負擔太重,她突然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可以給他同樣的感情?她能夠為他奮不顧身嗎?

將近兩年的感情,分手後她曾有一晚哭著入睡,但因為和他在一起的自在,讓她更加了解自己。


有一晚,她想起那個像陽光一樣的男孩,

她想要的就像那樣的一個人吧。

在一起的感覺暖暖的,偶爾會有點心動,

能夠彼此信任,知道自己的價值在哪裡,是因為了解而在一起,

一個不會因為眼中有她,就只看見她的身體,或者就看不見其他事物的人。

一個她不知道自己正需要他,他卻會及時出現拯救她的人。


她知道,自己也必須成為那樣子的人才行。

她不想再因為寂寞而結束單身,不想再認為「那就這樣吧」。

她想成為「他」眼神追隨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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